Monday, 27 June 2011

自戀

朋友說,她從相片中察覺到自己的樣子變得愈來愈不快樂。

早陣子收拾電腦內的相片檔案時,我對比著三年前那個曾經爽朗開懷的自己,其實也曾有過相同感受:我已經不再是我。

然後,我問自己:已不可能回到那時的狀態嗎?
我不服氣,有些事情發生了,幾乎就要把我催毀掉!你可以完全煞掉有過的快樂,也可以略奪我往後的快樂,但要我因此而賠上一張臉,那又有何意義。有時候,我會回想起一個人拿著手提電腦,在時代廣場扶手電梯旁的長椅上,藉MSN隔空對著朋友哭訴的片刻;也記得自己曾在臨近結業的Spotlight內,一邊看著琳瑯滿目的精品,一邊告訴身旁那人說我不想再活了。那時那地那種頹唐,我並沒有忘記。

大概,到現時為止,我的內心仍然暗黑一片,但起碼,外在的我已經恢復了90%了吧!人老了,也就更理解相由心生的道理,即使笑容不再天真,但我還是有辦法把她變得祥和一點;就如去修復開叉髮尾、崩壞指甲,甚至長在背上的小紅點,可以的,先把它弄掉,然後逐吋逐吋的料理。沒法一下子脫離的,也不要排斥它,待到某個年月日,那壞死的部分可能已經融合到身體某一處,不痛沒癢,悄然地與你一同活下去,你也不會再在意它存在與否。

現在這個我,自戀得很,我喜歡屬於我的一切,我的人、我的家、我的身體、我的氣息... ... 多麼令我自豪。我擁有花草、大海、山水、白雲、動物、昆蟲... ... 睜開眼未必能看得見,但閤上眼就自然找得到。那個壞死部分,仍舊與我一同過活,只不過以另一種形態存在;這樣嘛... ...何嘗不是擁有?!

快樂不快樂,如今已沒有太大的概念了!我只知道應該要用心去感受每一刻,想開心就去找些樂子,若傷心了就躲起來痛哭一場。我常常惦記自己的渺小,讓自己輕得像條羽毛,在接近無重狀態下飄浮,不會跌倒也就不會疼痛。

真心想,我其實並沒資格去說我不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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