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19 May 2012

沒有發生過

來想想吧!
一生裡頭,總有些人事物會讓你想徹底洗腦。

關於那件事,就算你已經饒了他,就算你已經重新活過來,就算後來有什麼更糟的教你看得化... ... 如果可以選擇,你仍然希望時光倒流,給你一個改寫歷史的機會。

我得承認,我愛過他。轉眼十多年,我才驚覺這是最不堪回首的一幕;說成「鏡花水月」,也只不過是人工美化。這個男的,十多年前確曾吸引著青澀的我,那段日子,我們的磁場較為相近,一切... ...僅此而已。

我得忘記,我曾經愛過他。明哲保身,放自己一馬,別讓我察覺從前眼中那完美雕塑已經萎靡。

如果我們重新認識,大概也只可能做對半生不熟的朋友。

再見!